松山湖科教局、各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 为加快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的工作进度,现组织做好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企业营业收入于2018年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、2亿元级别、10亿元级别(自2016年以来)。 二、奖励标准 市财政根据企业2018年度税收贡献市级留成比2017年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,资助比例根据当年项目预算安排、申报企业数量及税收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实行动态调整,具体资助标准以《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》(待印发)为准。 企业经营收入需与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致,税收贡献市级留成等相关数据以市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,按所属期核算,以单一企业主体为核算基础,税收贡献数据统计口径为企业全口径税收,剔除个人所得税、代扣代征代缴、一般退税,不含免抵调库办理数,税收数据截止2019年5月31日。 三、申报时间 (一)请申报企业于8月27日(星期二)17:00前完成网上申报; (二)请各园区、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日(星期二)17:00前汇总书面材料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,申报企业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。 四、申报程序 (一)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219.130.55.161/ujet/)完成注册,并在“项目申报”模块按要求填写《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上传附件材料,包含以下附件: 1.营业执照; 2.高新技术企业证书; 3.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,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提供; 4.银行开户许可证。 (二)线上审核 各园区、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,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,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,核实无误后做出审核意见。 (三)提交纸质材料 1.申报企业填报材料经线上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,纸质申报材料包含《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请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,附件顺序与本方案要求一致,逐页编制总页码并编制材料目录,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,一式一份装订成册,提交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。 2.各园区、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检查纸质申报材料,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,否则不予推荐申报,加盖部门公章,统一送到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(电话:22992839,地址:东莞市汇峰中心D区7楼701室)。 五、其他事项 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,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奖励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报表.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5日 (联系人:高新技术科 钟奕、卢锦荣;电话:228313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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